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津财督【2023】1号)要求,财务处深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于3月6日至3月13日期间,积极开展学习研讨。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财务处全体人员一致表示,要继续加强对学院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內部控制体系,明确内部监督的主体、范围、程序、权责等,落实学院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作为财务人员,要加强自我约束,遵守职业道德,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会事项。
通过此次学习研讨,大家深刻了解新时期财会监督工作总体要求、目标和任务。当前时期,我们要牢牢把握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把推动中央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财会监督首要任务,明确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推动监督主体横向协调、纵向联动,更好地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为学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