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2010年春季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 学院名称: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以下简称学院)
二、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 层 次:高职
四、 学院代码:14022
五、 主校区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3号
市内校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连道9号
六、 学院基本概况: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一所以培养海员为主,兼有理工、经管等学科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是副厅局级事业单位。学院具有国际海事组织(IMO)承认的船员教育与培训资格,同时是具有开办对外适任证书培训的机构。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培养高职层次的高级技能型人才。学生毕业证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和经个人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本章程招生对象为参加天津市春季高考的学生,学制三年。
学院开发区主校区占地面积180亩,建筑面积75000平方米。教学设施一流,师资力量雄厚。学院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体育场(塑胶标准体育场)、馆(室内体育馆)等,各专业具有设施齐备的实验、实训室,设施精良。
学院设有航海技术系、轮机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工程技术系、航运经济系、国际邮轮乘务与旅游管理系、基础课部等教学机构,并顺应国家和滨海新区的经济发展,将学院的学科门类设置为海运、港口、物流、经济、管理、工程等专业,及时为社会输送所需人才。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既有造诣弥深的教授,也有年轻的专业带头人和“双师型”教师,承担一线的教学和培训任务。
作为被天津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首批进入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的5所高职院校之一,学院恪守“知学善建,诚达思远”的校训,秉承“全力以赴、迎难而上,同心协力,拼搏创新”的海运精神,坚持“工学结合、三证融通、军事化管理、礼仪教育”的办学方针,立足“百年办学”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促发展,注重内涵,追求卓越,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一流的航海类高职院校。
学院十分重视建设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注重礼仪教育,设礼仪课为必修课。学院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营造着具有海运特色的文化氛围。学院培养学生努力成为能够适应国际需要的、有专业技能的知识型人才。学院紧紧抓住高等教育和海洋经济大发展的良好机遇,不断借鉴、吸收国际高等职业教育的先进理念、先进标准,面向全国,以建成海运人才和港口人才的培养基地为发展方向,把学院建成适应滨海新区建设的、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的高职学院。学院2009年被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授予“滨海新区航海运输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学院设有由院长领导的以招生办、纪检、保卫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它的职责是: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本院的招生录取、咨询、信访工作。
第五条 学院设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按市教委批准的学院2010年春季招生计划共计280人,其中《集装箱运输管理》专业35人、《物流管理》专业35人、《港口业务管理》专业10人、《理化测试及质检技术》(无损检测)专业15人、《管道工程施工》专业30人、《酒店管理》(邮轮乘务)专业50人、《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35人、《软件技术》(服务外包)专业35人、《电子商务》专业35人。
第七条 根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学院制定了2010年春季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第八条 收费标准。
一、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当年度各专业学费标准(5000元/学年至5500元/学年)规定执行。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为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提高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相关专业将在在校期间开展专项技能和职业技能培训,成绩合格者取得国家相关资格证书,其费用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春季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学院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依据春季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若我院第一志愿未录满,则顺序录取第二志愿报考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据填报专业志愿情况顺序录取。考生成绩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按照2010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对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的考生实行加分投档录取。
第十四条 我院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五条 考生可以在录取结束后登陆考试院招考网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院各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度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六章 联系方式
主校区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3号
联系电话:022-66237000 022-66237700(传真)
邮政编码:300457
学院网址:www.tjmvi.cn
电子邮箱:tjhyzyxy@163.com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
2010年1月25日